工学结合
《工学结合项目》课程模块教学大纲
    教育层次:
专科层次、学制三年
    课程模块号:
B45803012A
    实习时间:
三个月
   学分数:
10
   制订或修订执笔人:
倪森寿
完成日期:
2007年2月
   审核小组:
教学工作委员会
审核日期:
2008年3月
课程模块审批通过文件号:
第 1次修订
签发人:
华  坚 
签发日期:
2008年3月
有效期至:
2009年3月

    一、实施工学结合项目的性质和任务

    1. 实施工学结合项目的性质
1 本课程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的一门综合性实践教学课程。
    2. 实施工学结合项目的任务
11 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受到一次服务于生产一线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职业技能的训练,强化职业素质培养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和初步适应工作岗位、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教学目标

    1. 知识目标
(1)熟悉企业文化。
(2)了解职业素质内涵和职业道德规范。
(3)掌握服务生产一线必需的基本知识。
   2. 能力目标
(1)具有与人沟通的较好能力。
(2)具有自学和知识综合应用的能力。
(3)初步具有适应工作岗位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3. 技能目标
(1)具有操作电气自动化设备的基本技能。
(2)初步掌握对电气自动化设备常见故障分析的方法。

   三、实施工学结合项目的内容及要求

  1. 内容
(1)要求学生在学校批准的单位,进行专业设定的岗位或与专业相关的其他类岗位的训练。
(2)完成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有关课程的学习任务。
  2. 要求
(1)学生在工学结合期间,严格执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按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考核实习纪律。
(2)了解实习单位生产一线技术应用内容、工作规范,并将形成的文字材料于实习开始后的第四周上交专业指导教师;
(3)理解实习岗位的工作内容,掌握解决问题的技术,按工作规范完成工作任务。
(4)实习期间应按实习协议完成相应岗位工作任务,并获得相应劳动报酬。
(5)实习期间应把每周接触到的情况、体会和收获记录下来。每周写出不少于500字的实习周记,在实习结束时交给专业指导教师。
(6)实习期间应根据岗位的工作任务,应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规范撰写包括有关技术资料的专业报告一篇,字数不少于5000字。在实习结束时,交给专业指导教师。

      四、实施工学结合项目的管理办法

       1. 实施工学结合项目定人指导
1111学生参加实施工学结合项目前,必须安排专业老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实习期间指导教师指导次数应不少于每周1次。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应不少于5次。
       2. 学生顶岗实习
1111学生在实施工学结合项目期间,按实习单位的规定顶岗上班。
       3. 凡参加实施工学结合项目的学生,需与学院(系)签定“工学结合承诺书”。
       4. 接受学生实习的单位,应指派专人对学生进行指导,并在实习结束时对学生进行考核。
       5. 时间安排实施工学结合项目的时间一般应安排二年级第1学期(或第2学期)的学习期间。

       五、实施工学结合项目的成绩评定

1111 实施工学结合项目的成绩评定由指导老师综合考核情况、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实习单位鉴定意见等给出成绩。课程成绩按100分计,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5等。成绩达90分及以上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中等、69~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及格和及格以上为合格,可获20学分;不及格或工学结合实习期间病、事假及旷课(工)时间满15个工作日,计为不合格,不计学分。
评分结构见下表:

表1   课程评分结构表


序号

项     目

要        求

成绩比例
(%)

总评成绩

1

企业给定成绩

服从指挥,安全意识,劳动纪律,劳动态度,动手能力,工作业绩等。

60

100

2

学校指导教师给定成绩

服从分配、坚守岗位;结合工作技术要求,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结合操作要求,提高操作技能;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符合要求、字迹工整、条理清晰、分析恰当。

40

        六、教学法建议

        1. 本课程需要有较稳定的实习教学基地,工作岗位应与专业培养目标设定的主要就业岗位或相关(次要)岗位相符合,校方指导教师要与企业加强联系。
        2. 校方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经常到企业,与企业岗位指导教师加强交流,以保持长久的合作关系。
        3. 教研室要提前四周通知校方指导老师,做好实习单位联系工作。
        4. 教研室和企业各岗位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学生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安全制度。

       七、其它

        1. 学院(系)应制定“工学结合”相关的规章制度。
        2. 教研室应制定“工学结合”期间对学生考核的考核表。督促专业指导教师认真对学生进行指导和考核,并保持与企业指导教师的联系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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