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根据学院《关于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原则意见(试行稿)》,结合机电技术学院实际,决定在电气自动化专业部分班级试点“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为保证工学结合项目的具体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一、教学进程安排
1111在保证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培养目标实现的基础上,实行“1(校内学习)+0.5(顶岗实习)+0.5(校内学习)+0.5(校内学习)+0.5(顶岗实习)”或“1(校内学习)+0.5(校内学习)+0.5(顶岗实习)+0.5(校内学习)+0.5(顶岗实习)”的工学结合的教学进程安排模式。
二、办理程序
1111工学结合实践教学具体安排由电气自动化专业教研室统一负责并落实。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 由学院与教研室共同联系并落实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单位,由学院与企业签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协议书》。
2. 教研室落实指导老师。
3. 由班主任负责学生分组。
4. 学生必须认真学习《机电技术学院工学结合项目学生安全教育细则》(附件1)。
5. 学生与系部签署《机电技术学院学生工学结合承诺书》(附件2)。
三、教学管理
1. 实行工学结合的专业(班级)应接受系部的统一教学管理和协调工作。
2. 教研室负责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具体环节的安排和实施,完成学生管理相关工作。校企双方均应为每一位实行工学结合的学生安排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学业。
3. 指导教师应按照《机电技术学院工学结合项目教师管理细则》(附件3)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4.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种教学任务。
5. 学生实习结束后,教研室应主动到工学结合企业了解企业对学生知识、能力等方面的意见。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学校教学、管理、个人知识、能力等方面的意见,整理后作为教学计划滚动修订的重要依据之一。
6. 本课程为20学分。成绩由企业指导教师(占60%)和学校指导教师(占40%)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和完成任务等情况共同给出。
四、学生管理
1111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遵守《机电技术学院工学结合项目学生管理细则》(附件4)的规定。注意个人安全,遵守企业纪律,严守企业经营机密。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种活动,实习结束时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
1. 学生必须在校方指导教师安排的单位和岗位进行顶岗实习,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整实习单位的,按旷课处理。
2. 进入顶岗实习单位后必须主动接受由单位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活动。
3.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顶岗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 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和管理,对于企业在管理、安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指导老师进行反映。如对指导教师的处理不满的,可直接向机电技术学院反映。学生不得与企业发生直接冲突,否则将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工学结合”资格,成绩以不及格论处。
五、项目管理
1111学院成立由教师、学生代表、企业代表组成的项目管理小组,全面负责该项目的管理。对参与工学结合积极、贡献突出的教师和学生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本规定由机电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机电技术学院
二00七年六月